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

官方透露藏人自焚信息


/达瓦旺欠


西藏作家唯色女士在她的博客上所贴的三分官方公告:


(一)《同仁县兰采乡寺院目标管理责任书》汉语翻译。


1、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要按州县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宗教管理事宜。

3、要始终坚持学习有关宗教常识。

4、维护祖国统一,反对达赖集团的渗透。

5、杜绝寺院内摆设达赖相片。

6、要按有关法规,加强寺院内部管理。

7、坚决杜绝未成年儿童出家为僧。


这里透露的信息是:

1、藏人没有拥护共产党。

2、藏人没有按文件规定实施宗教管理事宜

3、?这一句没任何意义。

4、没有反对达赖喇嘛,没有维护祖国统一。

5、寺院有达赖喇嘛的相片。

6、没有按着法规,管理寺院。

7、有未成年人出家为僧。


这里透露的信息无非就是两个问题:


寺院的管理有问题。

藏民普遍欢迎达赖喇嘛。

控制着13亿中国人口的共产党为什么不敢正视藏人夙愿,为何不能正视达赖喇嘛。

这就是自焚的根源。


(二)、20121021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发布藏汉文两种文字的通告


近期,在境内外分裂势力和达赖集团的操纵煽动下,我州连续发生四起自焚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局面。 

自焚是反人类、反社会、反法律的极端自杀行为,剥夺了人的生命权。这种恐怖行为既辜负了父母和社会的养育之恩,又轻视和践踏了自己的生命,是一种对家庭,对社会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当前发生在我州的自焚事件是达赖集团企图分裂中国、破坏民族团结的一场政治阴谋。请广大人民群众认清形势,明确是非,珍惜生命,积极主动地同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了及时准确地挖出幕后黑手,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我州和谐稳定。州公安局决定: 

一、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举报有关策划、煽动、操纵和蛊惑人心制造自焚事件可靠线索的人员,奖励人民币5万元。
二、对近期发生的四起自焚事件,能准确提供幕后操纵黑手的人员,奖励人民币20万元。
三、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绝对保密,负责人身安全。
四、奖金通过特殊渠道和方式予以支付。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941-6690271 手机:15293669011
0941-6690272
手机:15293669012 

甘南州公安局
0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这个公告证实了自焚是“达赖集团企图分裂中国、破坏民族团结的一场政治阴谋”是一个谎言。

如果他们有证据为何像日伪时期收购汉奸一样的出20万才能够找到“当前发生在我州的自焚事件是达赖集团企图分裂中国、破坏民族团结的一场政治阴谋。”的情报呢?又为什么提前扣一个“当前发生在我州的自焚事件是达赖集团企图分裂中国、破坏民族团结的一场政治阴谋。”呢?

(三)20121114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发布中共黄南州委办公室、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文:


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黄南州同仁县境内连续发生6起不稳定事件,严重破坏了全州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在全省全国造成了恶劣影响。这几起事件的发生,彻底暴露了达赖集团披着宗教外衣利用自焚煽动社会悲情,煽动学生闹事,企图引起社会动荡,达到分裂祖国的图谋。在全州上下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之际,部分地区出现少数僧俗群众传谣信谣,盲目听从达赖集团的煽动盅惑,将自焚者吹捧为英雄,并出现探视慰问尤其是向自焚者亲属捐款等行为,严重混淆视听,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为坚决贯彻省州委决策部署,全力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少数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个别人员自焚,制造社会悲情的卑劣行径,树立正气打压邪气,维护全州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第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对自焚者家庭取消享有的低保、救灾救助等所有惠民政策,今后一律不得安排。对自焚者所在的村社取消国家投资实施的一切项目,已经安排的一律立即予以调整和取消。对发生自焚事件的乡(镇),乡(镇)主要负责人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州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乡镇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本年度内不得评先选优;对发生多起不稳定事件的乡(镇)三年内不得安排国家投资实施的项目,撤换乡镇主要负责人,重新组建领导班子;失职和渎职行为,应当依法严惩。  

第二,各地区有关部门立刻调查各自所属地区的藏人是否到自焚藏人家中,进行悼念或向自焚藏人家属捐款,县政府和党委立刻组织代表杜绝这种行为的继续,并进行训诫谈话,指明其错误及严重后果;对不听劝戒的,公安机关立即采取措施,严厉打击。  

第三,对参与探视慰问自焚者亲属并向自焚者亲属捐款的群众、僧侣,要进行批评教育,其组织者和代表群众、僧侣前往探视者,取消个人及家庭享有低保、救灾救助等所有惠民政策;是寺院民管会成员的,坚决予以调整,并由统战、民宗部门进行处理。对以村或寺院为单位组织大规模捐款、募捐等活动的,取消全村(除五保户)享有低保、救灾救助等所有惠民政策,其村社、寺院三年内不得安排国家投资实施得一切项目,已经安排的一律立即予以调整和取消。  

第四,对牵头组织群众、僧侣探视慰问自焚者亲属并强行摊派的,要迅速查明,锁定证据立即进入司法程序,从快从重依法打击。凡有村两委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村长带头参与的,坚决予以撤换并追究相应责任,立即派驻纪检组织、公安、审计等部门对该村开展严打整治彻查违法乱纪行为。凡是寺院活佛或民管会组织的,依法关闭寺院,实施清理整顿,对牵头组织者依法严惩。 

第五,对干部职工无视党纪国法,参与探视慰问自焚者亲属并向自焚者亲属捐款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立即采取各种方式,迅速传达贯彻本《通知》,并抓好落实。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州委、州政府、州委巡视联络督查工作组要会同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对贯彻情况及时跟踪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仍然发生自焚事件,出现探视慰问自焚者亲属并向自焚者亲属捐款等情况的,州委、州政府将严肃追究所在地区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  

中共黄南州委办公室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114


用经济和军警压迫来制裁广大民众。

把民众对死者的哀悼看成是聚众闹事,把传统的送葬说成是“对参与探视慰问自焚者亲属并向自焚者亲属捐款”。实际上他们已经感觉到自焚的背景是整个民众。用文件形式承认了“汉藏问题”的问题。
低保本应该是一个公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是用纳税人给国家的税收补给,不是用来吓唬人的政治武器。

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

西藏流亡政府促查藏人自焚真相(BBC中文)


總部設在印度的西藏流亡政府發表聲明,否認發生在中國藏區的藏人自焚事件與流亡政府或達賴喇嘛有關。
 

西藏流亡政府呼籲中國當局派出調查組赴達蘭薩拉了解真相。

西藏流亡政府總理洛桑桑蓋表示,「如果中國真的想讓藏人自焚事件不再發生,他們應當無條件地允許國際機構進入藏區,調查藏人自焚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而不是在那裏指責他人。」

在此之前,四川省警方稱成功偵破一系列煽動脅迫藏人自焚案件,並稱已拘捕兩名嫌疑人。

中國當局聲稱,藏人自焚事件是由西藏流亡精神領袖達賴喇嘛集團組織策劃。

「反自焚專項鬥爭」

中國官方媒體稱,自2009年起,兩名嫌疑人接受達賴集團指令,「煽動教唆脅迫」8名藏人自焚,造成3人死亡。

針對頻發的藏人自焚事件,中國官媒抨擊說,「策劃、煽動自焚是將藏傳佛教引向邪路,同情、推崇自焚是混淆是非、助紂為虐。」

中國媒體還引青海省省委警告說,當局將「迅速組織開展反自焚專項鬥爭」,加大自焚案件偵破,追查幕後組織者和煽動教唆者,依法從快、從嚴判處典型案件和首惡分子。

鑒於藏區的自焚事件接連發生,聯合國人權專員皮萊於112日對中國政府提出了批評。她敦促北京立即停止在西藏的人權侵犯行為,

德國外交部人權和人道援助專員勒寧則敦促中國重視人權,並呼籲中國讓國際觀察員入境,了解藏人自焚的真相。

1210日,新華社證實,青海黃南州澤庫縣一名藏族女學生自焚死亡。

海外人權組織指出,中國境內發生的藏人自焚事件自11月起猛增。

 

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

西藏人不要异族统治




介绍:Thubten Jigme Norbu 本文作者。达赖喇嘛的哥哥。现为美国印地安纳大学教授。曾于一九八零年应中共当局之邀回西藏游历。本文原载于1982716-22日《远东经济评论》。

/译者:苏明辉
/出版时间:198291
/出版杂志:《亚洲人》第三卷第四期

今年六月间,我应台北「国际关系研究中心」之邀,出席第十一届「中美学人中国大陆问题研讨会」,并宣读论文。我那篇论文的要点如下:

我对西藏问题的看法

我要就棘手的西藏问题提出我的看法,西藏已经被中共控制了三十多年。在这段时间内,西藏人特有的文化很悲惨地被摧毁了。这一浩劫涵盖了西藏人生活的每一层面,如社会、政治、经济及教育等等,不一而足。但最近几年间,这一摧残西藏文化,蹂躏西藏人民的极端政策,却有了一些改变。关于这些改变,中共宣传得很厉害。

过去,宗教一直受到澈底的压制。现在,有少数几间寺庙获准重新开放、开始从事特定几种活动了。经济政策本来是限制性的、控制性的,经过改变以后,现在有些西藏人已经可以进行小规模的私人性质交易了。旅行限制也稍稍放宽了些。我相信,这些政策是西藏人所欢迎的。而这些改变也是我亲眼目睹的。因为我曾经在一九八零年回西藏一游。

中共始终不让西藏自主

不过,话说回来,「西藏被中共统治」的这项事实并没有改变。而这一统治行为所依据的理论基础也没有改变。中共当局始终不肯考虑让西藏自治自主,也不肯保证让西藏人享有充份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说:中共对西藏的政策尽管在最近有了一些改变,但根本上和过去三十余年并没有两样。而更糟的是,西藏人的生活条件一直不断的在走下坡。

年轻的西藏人大都没有机会受教育,加以食物严重短缺,因此多人都是在饥饿在线挣扎。现有的道路和机场大多是军用的。还有,数以千计的古刹、寺庙、学堂以及古迹都已经和他们里头的珍贵艺术品、藏书以及文化价值等等,一并遭到了无情的摧毁。

藏人的强烈要求

我们目前所看到的这些细微的改变,并不足以证明中共将改变其对西藏基本政策,亦即将容许西藏人享有充份的文化权利及政治自治。因此,西藏人一直强烈地要求中共允许他们享有充份的人权,并保障他们自己决定未来政治前途的权利────包括独立建国及决定自己政府形式之权。

我们应立即改变西藏政策的基本理论,并消除中国人比西藏人优越的偏见。这是最要紧,也是最根本的。若无法达成这些,就断不可能制定出一套可提高西藏人充份权利,并允许他们主宰自身命运的政策。这种自由将大大地缩小西藏人与中国人相互之间的不信任与恐惧,并可在这两个伟大的民族间创造出一种较友睦的气氛。

藏人与中国人同为满洲人征服

另外,要中共承认西藏人不可分割的权利,重建西藏丰富文化遗产、恢复西藏人尊严,实在有待具体而明确的努力。欲达成这个目标,中共须对西藏问题采取新的立场,也就是说,中共必须先公开承认西藏人不是中国人────承认他们的语文和中国没关联,他们的生活特征和中国人不同,他们悠久的历史与文化都是独树一格的。

西藏人认为:从历史上来说,他们被认为是中国人,是满清覆亡以后的事情。在西藏人看来,有清一朝,西藏人与中国人同为满洲人所征服。他们是直接被满洲人,而不是中国人所征服、统治的。在当时,西藏以达赖喇嘛为领袖的政治组织,与中国人部份地区的满清政治组织(悬钩子按:即满洲所统治的「中原」),是不相统属的。

用理论教条征服西藏是不对的

所有的西藏人对这项事实都有很清楚的认识。当大清帝国被中国人革命推翻以后,西藏人和中国人就成了居于平等地位的两个主权民族────除了这点之外,两个民族之间再没有其它任何关系了。不过,在那个时候,中国却出现了这样一个理论:中国是由五个民族构成的。这个理论,在中国成了一项教条,后来甚至于被中共利用来作为一九五一年征服西藏的主要依据。它被用来作为西藏隶属中国的借口。这一立场的谬误现在应该加以确认了。

西藏人由于在语言、文化及历史上都有其独特性,所以希望中共以平等、友善的政策对待他们────保证他们能享有充份的权利,容许他们充份控制自己的政治过程。我们西藏人和中国人是居于平等的地位,有权不受中国人统治。我们和中国人是平起平坐的朋友,而不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强者与弱者的关系。

我们西藏人希望中共能够了解:西藏人与中国人之间合作、友谊的唯一真正基础应该是「共同尊重充份自决的权利」,而且,惟有根据这一基础,才有办法纠正过去的错误,建立真正友善、平等、和睦的关系。

我是西藏人,不是中国人

这点或可显示出,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和国民党所持的看法不同────事实上,国民党对于西藏情势的看法和中共一样。当然,我说这话绝没有要掩饰中共统治西藏真相的意思。当我于一九八零年应中共之邀回西藏一游时,中共自征服之日起(尤其是一九五九年以来)在西藏造成的死亡与毁灭,实在教我看了心颤胆寒。

与会的中国学者对我的论文报以礼貌性的沉默。事后,国民党当局仓促地安排我对国民党各政府机构的最高阶层演讲。在那期间,他们试图要改变我的想法。然而,我继续坚持「西藏人非中国人」的立场。他们说:「听你说话,彷佛你是一个外国人。」我答道:「不错,我是个西藏人,不是中国人。」

我要更进一步批评国民党的一些活动及政策────一些我打心底相信对西藏人有害的活动及政策。例如说,我指出:坚持「西藏是中国的一部份」及「西藏人期待国民党回去解救他们」之类的立场,是于事无补的。另外,经常有国民党地下工作人员用钱收买一小撮西藏人,让他们拍摄藏人支持国民党政策的宣传照片──这种作法在绝大多数西藏人看来,是令人厌恶的。

国民党的作法

国民党紧抓住孑然一身,避祸台湾的西藏人,让他们当藏人在台湾的「代表」,这是一种可鄙的作法。凡此种种都是和当年达赖喇嘛政府的政策相冲突的。

我这些批评所引起的唯一反响是:听我演讲的国民党高级干部开始争论「国民党回到大陆上去之后,要不要让西藏人民族自决」的问题。我告诉他们:就「对西藏政策」而论,我不认为西藏人相信国民党和中共是站在不同的立场。

接着,我去听了一场关于三民主义以及孙中山先生民族理论的演讲。听完之后,我说:「不错,先生答应让中国的少数民族进行『自决』。但西藏人一向都是自己统治自己,因此,他们当然无法了解他们的权利何以须由别人『授予』。」我更补充说:「我对这个制定于本世纪初的政纲,毫无兴趣。三民主义问世之初,没有一个西藏人知道它,而到了今天,它对西藏的现况既无帮助,也沾不上边。」

我要再次强调:国民党应停止其暗中对藏人团体的阻挠及分化活动。一切对西藏人民及西藏政府的作法,都应该是公开且正当的。国民党政府若真的支持西藏人民,就应容许他们公开拥护达赖喇嘛及印度、尼泊尔的流亡藏人团体,并停止破坏他们的努力。我衷心希望这一对谈能帮助国民党当局正确了解西藏人对西藏现势的看法。我更深切盼望国民党政府能重新检讨其政策与活动!

茉莉 : 评中共酝酿取消民族自治




【大纪元20121204日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以下简称「民族自治」),到今天已经制定六十余年了,从来就没有真正实行过。但是,这个从未实行的、徒有虚名的政策却面临着被取消的危机。近年来,一批包括中共统战部副部长在内的中共官员、政府智囊和高校学者,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论述,宣传他们取消民族自治的建议与主张。
一、争议的起源与论述
在今年213日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的头版头条上,中共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发表署名文章《对当前民族领域问题的几点思考》,建议对中国现行的民族政策做出重大调整。过去,中共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大都只在内部进行,除了八十年代初胡耀邦时期之外,少有公开的谈论,而这一次,拥有官方高级职务的朱维群却公开发表此文,因此引起了广泛的注意。
朱维群的这个发言可以视为中共高层政策思路的某种转变与试探,也预示着中共在民族事务上未来的政策走向。[1] 虽然文中没有直接说出「改变民族政策」这几个字,但任何人读他的文章都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简要地概括朱维群的建议,就是下面四点:(1) 在将来中国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2) 不再增设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 不搞「民族自治市 」,(4) 推行各民族学生混校。
西藏等少数民族是否获得了真正的自治权,这一直是有很大争议的问题。朱维群的建议却意味着,中共当局不但不想给少数民族真正的自治,反而准备采取更为强硬的政策。他们想要用釜底抽薪的手段,取消少数民族的「民族」身份,把各个少数民族统统归入所谓的「中华民族 」,从根本上否定西藏等少数民族作为独特民族的存在。对中共当局来说,没有了不同的少数民族,也就没有了自治权的问题。
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这篇文章的思路不是朱维群一个人的突发奇想,而是体现了中共统治者的现实政治需要,是一群中国专业学者多年来的研究成果。这些学者从大中国强权的利益出发,自诩提出了民族理论的「新思路」。他们要求中共当局修改民族政策,但中共尚不敢放弃毛泽东自建国以来制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直到2008年西藏骚乱,中共当局感觉到「中华民族」的最核心利益受到了威胁,于是开始考虑这些建议。
我按照时间顺序,列出几位提出「新思路」的学者及其观点:
(1) 2004年,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马戎在《北京大学学报》发表文章,提出「去政治化」的「新思路」。马戎主张取消民族区域自治,淡化民族意识,只保留「中华民族」的概念,把56个「民族」改称「族群」。[2]
(2) 2009年,中国知名自由派学者刘军宁,在英国广播公司的网站发表文章认为,中国的民族划分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但没有解决预期的问题,反而使民族问题加速恶化。刘军宁提出了「取消民族多元共治」的观点。[3]
(3) 2011年,被认为是中国政府重要智库人物的胡鞍钢,和胡联合公开提出「促进国内各民族交融一体,不断淡化公民的族群意识和56个民族的观念,不断强化中华民族的身份意识和身份认同。」胡鞍钢等人提出的「第二代民族政策」,就是要加强国家认同,取消民族差别。[4]
其它还有一些中国官方学者和自由派人士的观点和论述,这就不一一列举。
长期以来,西藏等少数民族被中共剥夺了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现在,中共更要剥夺少数民族的最后一点尊严,即作为一个独特民族的称号及名义上的自治权。这群主张取消民族自治的学者,不论自称其论述为「新思路」、「新民族政策」,还是「第二代民族政策」,我将在以下的论述中,以「取消派」统称他们。在另外一篇文章中,我将指出「取消派」在论述民族问题上所犯的一些逻辑概念谬误。在此文里,我着重指出他们在政策逻辑上所犯的一些谬误。
二、「取消派」民族政策之认知谬误
在纯粹逻辑层面,正确的政策必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对现实的正确认识;第二是设定人民想要达到的目标;三是设计符合因果逻辑的路径,设计出来的路径必须能让给定的现实,依循客观的因果逻辑,逐步发展到预设目标。
我将从上述三项条件来说明「取消派」的民族政策建议所犯的谬误,并同时利用下图一来帮助说明。
图一上方标示着现实、目标与路径三要项,其下方标示逻辑正确的民族政策:中国的现实是民族治理失败,导致民族问题丛生,少数民族追求的目标是民族自治,因此,唯有彻底推行民族自治政策,才是符合因果逻辑的路径设计。然而,「取消派」民族政策建议却犯了图中标示的四项谬误:现实认知的谬误、历史认知的谬误、法律认知的谬误、路径逻辑的谬误。下面我将逐一讨论。


(一)现实认知的谬误
2008年起,西藏、新疆和内蒙古相继爆发暴乱和抗议示威,其声势之大,时间间隔之短,前所未有。[5] 这些事件的发生,证明了中共民族治理失败的事实。失败的原因在于,中国没有真正地实行民族自治,中共没有给少数民族真正的自治权,导致少数民族的不满与反抗。但「取消派」学者的认识却完全相反,他们将治理失败归咎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认为中共不应该学习「苏联模式」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比如,马戎认为,这些民族问题「与『西藏独立』、『新疆独立』等民族分裂活动密切联系在一起,不但使西藏、新疆等地的城镇成为社会骚乱的常发地」,[6] 也让中国面临国家分裂的风险。[7] 朱维群和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吴楚克也持相同的论点。[8] 他们在苏联解体后担心中国分裂,认为目前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中共学苏联,搞民族自治,助长了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和分离主义。[9]
民族自治是否真的是苏联瓦解的原因呢?我认为,是很多复杂的原因造成苏联解体这么一个结果,应该说是「多因一果」,这里暂且不论。现在我只从「取消派」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看成是学苏联模式这一点,去分析他们在认识上的谬误。
中国的民族政策绝对不是学习苏联模式的,我的理由有二:(一)苏联各加盟共和国都有自己的宪法,有自己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管理机关,有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等等,那是一种联邦制的国家制度。(二)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大都由当地民族人士领导,在其权力结构中,尤其在法院、军界以及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当中,俄罗斯族的代表性均不充分。
而在中国的民族自治区,如西藏、内蒙和新疆,都只是名义上的自治。中共建立的是汉族领导下的单一制国家,少数民族自治区完全不曾享有苏联加盟共和国那样的独立自主权。因此我认为,中国民族治理的失败不是因为仿效了苏联模式,而是没有真正地实行民族自治的结果。
(二)历史认知的谬误
「取消派」把中国民族治理的失败归因于苏联模式,为了改变这个现实,他们提出了取消民族自治的建议,并大力推崇美国的「民族大熔炉」模式。201110月,胡联合、胡鞍钢在署名的文章中指出,「实践证明,『民族大熔炉』模式是解决民族问题比较成功的方法,能够有效地防止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演变为民族分裂问题。」 而马戎早就提出把族群「文化化」的思路,他认为:根本上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出路,就是学习美国和印度,强调国家宪法和国民的公民权,而把种族、族群之间的差异视为文化差异,不允许各族群有自己特殊的政治权利。
美国民族大熔炉模式,早已是一个被放弃的过时的模式。「大熔炉」(melting pot)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908年,曾一度在美国风行。百年前的美国社会要求来自他国各民族(族裔)和文化群体放弃其民族(文化)特性,全面融入「美利坚民族」(American nation)。但之后美国社会出现了反对的声音。犹太裔的美国学者霍勒斯.卡伦(Horace Meyer Kallen)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反熔炉、反同化的「多元文化主义」。他指出:多元文化主义是一个真正民主社会不可或缺的东西。真正的民主应该使人自由地保持族性,而不是消解人的族性。
从此,美国人不再提「大熔炉」,而以「百衲被」(patch work)一词替代。「百衲被」又叫「百家被」,是用多种不同色彩、不同形状的布块拼接缝制而成的薄被,它意味着包容异己、尊重差异、消解中心。
美国的多元文化是从个人自由出发,到获得集体的民族权利,其中的关键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公民拥有自由结社的权利,不同民族的人可以组织自己的宗教团体、政治团体。有共同文化背景的人结成社团,就形成了族群集体的力量,获得某种特殊的代表权,以便争取本民族的权益,更有效地实践和提升其民族文化。在美国,任何一个族裔都有自己的学校、教会、电台、电视、报纸、杂志等等,传播自己的文化。此外,美国还有各种法律限制和约束政府,保障多种族权利,使政府在对待各民族的权益问题上不敢任性专断。
「取消派」主张取消中国的民族自治,想要拿「中华民族」这个虚构的概念来凝聚人心,是不会被少数民族承认的。如果他们真要学美国,就应该要求中共当局保障中国每个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包括自由结社、选举权利和新闻出版自由等等,用普世价值来凝聚各民族的人心。但是,胡鞍钢等「取消派」却很奇怪,他们抛弃美国社会最珍贵的价值内涵,闭口不谈美国「大熔炉」模式产生和被抛弃的历史,更不谈美国保障公民政治权利这个凝聚人心的关键原因。
(三)法律认知的谬误
胡鞍钢等 「取消派」推崇美国模式,他们的一个重要理由是:「美国政府不对族群(种族)进行法律、政治等实体方面的认可和标识,不给予族群(种族)集团以法律上的承认,特别是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 这个法律认知的错误,是由于胡鞍钢不懂美国法律,不知是有意还是无知,他混淆了「外来移民」(ethnic minority)和「第一民族」(First Nations)的区别。
甚么叫「外来移民」?移民,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作永久性居留,即定居下来。移民曾有自己的祖国和故乡之地,因为各种原因自愿移民到其它国家,就自动放弃了其母国所拥有的自然资源。作为外来族裔,他们无权在新的国家要求自然资源和自治权。当然,他们仍然可以保护自己的民族特性,要求不受歧视等多种族权利。
甚么叫「第一民族」(First Nations)?第一民族最初指加拿大境内的北美洲原住民及其子孙,现在有人用「第一民族」泛指所有土著民族。
把这两种人群在概念上的区别搞清楚了,我们就可以分辨出,胡鞍钢所说的,美国政府「不给予族群(种族)集团以法律上的承认,特别是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那些族群指的是外来移民,不是第一民族。美国的第一民族即印地安人。由于他们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生活在北美大地,他们在政治法律地位以及所享有的权利方面,和外来移民是有很大区别的。美国印地安人认为自己的地位比外来移民要优越得多,可见二者不能相提并论。
和胡鞍钢所说的情况恰恰相反,美国既给予印地安人法律上的承认,也给予他们政治上的自治权。美国的法律规定,印第安人享有独立的对保留区内事务的管辖权,印第安部落有独立的行政和司法体系,各部落政府与州政府平行,其与联邦政府的关系是政府对政府的关系。
三、「取消派」民族政策之路径谬误
路径逻辑的谬误是指,政府无法依照设计出来的路径,从给定的现实逐步发展到预设目标。不论是「取消派」的策略或传统的民族政策,由于民族自治是中国汉人政府虚构的目标,所以他们在设计政策路径时,其指向的目标实际上是「大一统」。因此,此处讨论的路径逻辑的谬误,指的也就是其政策设计能否实现「大一统」的能力。
首先我将讨论中共历年来对少数民族实行的怀柔政策,再讨论「取消派」所建议的民族政策。
1)怀柔政策的谬误:无法实现目标的路径
虽然中共承认民族治理的失败,但却不愿以真正的自治政策去实现民族自治的目标,而是施以略优于汉人待遇的怀柔政策,去笼络少数民族。其效果只是加深了民族之间的猜忌,无法实现其预设的「大一统」目标。
中国历代皇帝有一种对待蛮夷的手法,叫做「怀柔远人」,即以赐予、和亲、通商和教化等形式,安抚四方藩国。怀柔远人的思想基础,是把中国当作人类的中心,远方的蛮夷都是未开化人,应该归顺、效忠于中国朝廷。同样地,中共对他们用武力征服的少数民族,除了使用大棒镇压之外,还必须加上一些胡萝卜,给少数民族一些恩惠政策。按照中共的说法,他们的优惠政策是「为了促进国家建构与社会整合、缓解族群冲突。」
在西藏骚乱事件和新疆事件之后,很多汉人指责说,政府制订少数民族优待照顾政策,但少数民族享受这些优惠待遇,却不知感谢,反而闹事。就是在汉人的这种舆论之下,朱维群建议中国以后「不要突出民族身份,给予超市民待遇。」在中文网上搜索一下,不少汉人表达了对政府「反向歧视」政策的怨愤与不满,指责中国政府歧视作为主体民族的汉民族。这种不满大致可归纳出几类:
(一)中国计划生育的不同政策,如对少数民族比较宽松;[10] (二)少数民族在教育上的优惠政策,如高考加分;(三)在一些普通刑事案件上,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人士的处理比较宽松;(四)中国政府对民族贸易网点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贷款优惠利率和税收优惠等。
英国思想家穆勒曾经说过:在有些实行专制统治的多民族国家,其专制政府「或许尽管出自其中的一个民族,但对它本身的权力比对民族感情有更大的兴趣」。身为中国汉人,我深刻地认识到,中国的汉人政府其实也并不爱自己的汉族,他们真正在乎的是牢牢掌握至高无上的权力。[11] 那么,只爱权力不爱任何民族的中国专制统治者,制订出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他们的目的可想而知。
对西藏等少数民族来说,优惠政策这种胡萝卜式的小恩小惠,并不能弥补他们被剥夺民族自主权的痛苦。他们家乡的资源被掠夺、环境被污染、其语言文化在消失,信仰权利被侵犯。这些巨大的丧失,是那些抱怨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汉人所不能理解的。
汉人不满共产党残酷的计划生育政策,应该向中共去要求生育权,而不应该抱怨少数民族可以多生孩子。少数民族考生用汉语考试时享受加分政策,不但不是甚么优惠,而是一种人权剥夺,即少数民族在自己的土地上,被剥夺了使用本民族语言参加考试的权利。[12]
2)取消民族政策的谬误:代价极高的路径
「取消派」将现实的民族危机错误地解读为苏联民族自治模式的后果,提出「大一统」目标,并设计了如朱维群之四点建议的政策。他们鼓吹的建议能否成功?我不能否定其可能,因为当年巴尔干半岛也曾有过极端的种族清洗政策。然而,我必须指出,如果中共真的取消民族自治政策,他们将要付出极为巨大的代价。我把这些代价归纳为六个后果。
第一个后果是:中共将在宪法理论上陷入尴尬的境地,无法自圆其说。取消民族自治,就必须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还必须否定毛泽东亲自制订的中国宪法。[13] 中共早年就是靠反帝反殖民、主张「民族自决」起家的,所以在中共建国时,民族区域自治被作为一项重要的国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中给予明文规定。如果中共真要颠覆这项国策,理论上很有难度。
第二个后果是:中共的执政基础会因此动摇。西方执政党经过民主选举,取得合法性执政基础。中国共产党的政权是通过战争获得,没有经过人民的民主投票选举,因此必须依靠各种美好承诺来笼络人心。建国之初,中共许诺汉人一个虚幻的「共产主义」,许诺少数民族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尽管有关民族自治的许诺从未实现过,但只要它摆在宪法纸面上,少数民族仍然有要求中共落实这一政策的可能性。一旦民族自治政策被取消了,少数民族就会彻底清醒过来,中共的执政基础也就动摇了。
第三个后果是: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将被终结。中藏之间的和谈,主要是基于中国宪法中有关民族自治的条款。取消了这些条款,也就取消了中藏谈判。当少数民族连自己的民族身份都不被承认时,他们将会激烈地要求高于自治权利的确切保障。
第四个后果是:少数民族地区将发生强烈的群众抗议。这个政策的改变将让少数民族感到绝望,例如,他们的后代将不再能获得本民族的教育,其语言文化将濒临灭绝;他们将被迫只生一个孩子;他们的孩子将被迫和汉人的孩子混校,进行不公平的竞争。因此,他们肯定会抗议,会在民族的旗帜下以各种形式表达对大汉族主义强权的不满。[14] 2010年,青海等藏区成千上万的中小学生举起小黑板上街,发起「撑藏语」的示威游行,中共当局应该记忆忧新。
第五个后果是:动了少数民族官僚利益集团的奶酪。中共长达六十余年的专制统治,豢养了各少数民族地区一批批效忠北京的本地官僚。本地官僚总是打出发展落后民族地区的旗号,向北京争取更多的拨款和优惠政策。例如在西藏,尽管广大藏民还很贫穷,但藏族利益集团的官僚因为帮助中共「维稳」、「反分裂」,早就先富起来了。[15] 一旦取消民族自治政策,他们一定会群起反对。
第六个后果是:国际社会将会反对这种倒行逆施。联合国有两个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的宣言,中国政府都投了赞成票。一是1998年的《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二是2006年的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这些宣言要求各国「实行克制,不采取其目的或效果为将少数群体同化到主流文化中的政策」。而取消民族自治,就是一种典型的同化政策。如果中共取消民族自治,国际舆论对中共来说肯定是非常负面的。
四、结论
从前面所分析的各个角度来看,如果中共要真要取消民族自治,将会遇到很多很大的困难。因此,中共可能不敢贸然从事。虽然完全颠覆民族政策难以办到,但分步骤实行却有可能。例如,中共可能按照朱维群提到的几个步骤,逐步推动。例如,先在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接着是不再增设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然后又……。这个逐步实行的过程可能相当曲折与隐蔽,但民族自治政策被取消的危险始终存在。
「取消派」认为民族自治必须取消,其逻辑前提是国家的统一高于一切。其实世界上已有不少范例证明,统一不一定比分离好。[16] 只有人民的自由和幸福,才是高于一切的价值。我们在辩论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这样一个大问题时,应该有一个公认的核心价值做标准。这个核心价值不应该是马克思主义,不应该是中共的「三个代表」,更不应该是所谓的「中华民族」的国家利益,它应该是联合国的两个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的宣言。这两个宣言都强调,保障土著人民保持和加强自身制度、文化和传统以及按照自身需要和愿望选择发展道路的各项权利,并保护土著人不受歧视。中国政府是签署了这两个宣言的,因此,他们有义务遵守和履行这些条约。
注释:
[1] 朱维群在任记者时,曾经到西藏做过采访。后来他奉调中共中央办公厅,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参与中央致西藏和平解放四十周年贺电草稿的修改。19941995年间,朱维群参与十世班禅转世工作。出任统战部副部长后,朱维群的主要工作即专门针对西藏问题,并任中共中央的西藏问题协调小组领导办公室秘书长。从2003年起,朱维群就代表中共中央处理西藏问题并就西藏问题对外发言,多次和达赖喇嘛特使谈判。据说朱维群曾先后三十多次前往西藏,布置对藏民的镇压和统战。
[2] 即马戎在《北京大学学报》发表的〈理解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 〉一文。中国学界在2010年至2011年,围绕马戎「去政治化」的「新思路」,开展了一场较大规模的争论,直到朱维群代表中共中央做出表态。
[3] 中国于2009年发生了两起事件,考生家长通过改变考生民族身份获得加分的重庆高考加分事件,和在乌鲁木齐发生的暴力流血事件。刘军宁发表《取消民族 多元共治》一文。
[4] 即胡鞍钢和胡联合在《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发表的《第二代民族政策:促进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该文提出「第二代民族政策」 ,倡议从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加强国家认同: 1、政治上推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平等的向每个民族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2、经济上促进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推进各族公民混居杂居。 3、文化上坚决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对每个民族进行文化改造,强制推行普通话,防止宗教极端主义。促使人人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国民,以工作为天职,培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
[5] 下面例举几个典型事例。2008314,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发生骚乱,造成多人伤亡。骚乱波及几个省区。200975,新疆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爆发震惊世界的大规模暴乱,数百人被杀,数千人受伤,上万人参加打砸抢烧杀。20115月,蒙古族牧民莫日根因为抗议采矿,在试图阻拦运煤货车开进草原时被撞身亡,引发内蒙古人郁积多年的愤怒情绪,导致内蒙古30年来最大规模的示威抗议浪潮。2011 718日,新疆和田发生被中共官方定性为「严重暴力恐怖案件」,造成多人伤亡,派出所被纵火焚烧。在和田事件两周之后,新疆喀什又接连发生两起暴力袭击事件。
[6] 马戎在《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与出路》一文中说:「如果说许多中国人在2008年以前对我国目前存在的「民族问题」还不很了解和不太理会,那么在拉萨314事件、奥运火炬境外传递遇到的干扰和新疆一系列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人们现在都开始意识到中国确确实实存在着『民族问题』,而且这一问题与『西藏独立』『新疆独立』等民族分裂活动密切联系在一起,不但使西藏、新疆等地的城镇成为社会骚乱的常发地,使北京等大城市成为恐怖袭击的可能目标,而且已经影响到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外交关系。」
[7] 马戎说:「必须坚持中华民族,而56个民族改称族群,使它与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决分开。中国在21世纪可能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国家分裂。按照民族自决权理论,任何一个民族都有独立的权利。而在我们的身旁,苏联这艘巨轮已经解体,民族自决理论就是导致其解体的腐蚀剂。这一腐蚀剂注入并流淌在甲板的各个结合部,在人们不知不觉间降低了船体的整体稳固性,使大船无法经受起巨大的风浪和暗礁的撞击。在21世纪,解体的苏联应当一直是中国的『前船之鉴』。」
[8] 朱维群说:「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并不意味着团结、稳定的问题,尤其是反对分裂主义的问题自然而然就可以解决了。在这个问题上,前苏联和南斯拉夫的教训非常深刻。」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吴楚克说:「由于移植苏联做法并不完全适应中国国情,我国一部份民族政策逐步偏离政府初衷。……每一个少数民族都在想方设法固定、创造自己的『族源特征和文化传承』时,将必然导致『趋异』而不是趋同。」
[9] 朱维群在《对当前民族领域问题的几点思考》一文中说:「前苏联和南斯拉夫的教训非常深刻。苏联搞加盟共和国制度,宪法规定各共和国有权通过『自决』自由退出联盟,原以为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几十年后闹成真的了。」 胡鞍钢与胡联合在其文中写到:「苏联是『民族大拼盘』模式的典型。『民族大拼盘』模式则因其强调民族分界、民族身份、民族团体和地域多元主义体制而使社会泾渭分明、政治多元分野,无法促进民族交融而建构统一的国族,容易使民族矛盾冲突与地区矛盾冲突交织在一起,最终演化为民族分裂甚至民族战争。」
[10] 马戎等取消派学者忧心忡忡的是,对汉族进行严格限制,而对少数民族则网开一面的计划生育政策,将导致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汉族人口的增长速度。
[11] 中共政权也并不善待自己的汉民族,例如六四镇压,就是大棒政策的一个血淋淋的例证。几十年来,中共在汉人地区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手段残酷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例如,杀死婴儿、强迫堕胎,对坚持生第二胎的人实行诸如罚款、坼房、开除公职等各种惩罚。对此,汉人应该去向中共抗议,争取自己的生育权利,而不是要求取消少数民族可以多生孩子的政策。
[12] 瑞士为多官方语言的国家,在语言的使用上采取「地区原则」,即不同地区的学校用不同语言授课和考试。例如瑞士西部用法语,瑞士东部用德语,瑞士意大利语区用意大利语授课。按照这个文明国家的原则,西藏地区的学校也应该使用藏语授课和考试。如果有汉族学生在西藏地区使用藏语参加高考,也可以考虑给他们加一些分数。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中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除了宪法之外,在八十年代,中共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这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
[14] 汉人损害少数民族权益的「建议」或「改革」,引起少数民族的强烈反弹,这在历史上有不少先例。民国时期新疆维吾尔地区的「哈密暴动」,就源自一场由金树仁的幕僚所建议的「改革」。
[15] 马戎在《民族问题应「去政治化」》也看到了这一点,他说:「有一些少数民族干部、知识分子也不接受我的观点,因为他们担心淡化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去政治化」)会导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优惠政策的弱化,这样也许会影响他们的一些实际利益。」
[16] 这个「统一高于一切」的前提,在北欧民主国家早就被否定了。1905年,挪威闹着要从瑞典分离出去,瑞典人觉得和平高于一切,于是就友好地与挪威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