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日星期日

中国驻西藏大臣不是中国西藏大臣

                                                                              /达瓦旺欠
我们先看看王力雄先生的:

从“然巴之死”看清代的中藏关系

1727年,也即清朝的雍正五年,清朝开始向西藏派驻“驻藏大臣”,直到辛亥革命,185年从未间断。对于驻藏大臣的角色,北京与达兰萨拉各执一词。北京方面一直宣称驻藏大臣是中国对西藏具有主权的标志,是代表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实施主权管理的官员。为了支持这一点,西藏自治区在2013年投资修缮了当年驻藏大臣的衙门旧址,作为对外开放的展览馆。而流亡西藏方面则说驻藏大臣不过是满清皇帝的大使,负责传递消息而已,顶多对西藏政务充当一下顾问角色,从来没有实际权力。

按照十九世纪末在西藏的一位孟加拉校长的观察,他说驻藏大臣是“西藏人极为憎恶的人,西藏人从心底憎恨他们。”校长在藏时期,正值清帝国趋于没落,弊端丛生,吏治腐败,因此不能就此一例说自清朝设驻藏大臣以后,西藏人就一直心怀憎恨。但是至少可以看出,即使西藏人在憎恨驻藏大臣之时,也不能不让驻藏大臣摆他的威风,“以一切可能的方式炫耀其至高无上的权力”,而“西藏人始终处于次要地位”。
195011月西藏噶厦政府面对中共大兵压境时发出的《致联合国秘书长的呼吁书》,其中这样界定清朝中国与西藏的关系:“在1912年以前的年代里,中国皇帝与至尊达赖喇嘛个人之间确实有过亲密友好的关系。这种联系和交往是滋生于一种共同的信仰基础之上的、可以准确地描述为宗教导师与其世俗的追随者和信徒之间的关系,并不存在政治含意。”

然而,事实上清朝皇帝至少两次革除过西藏最高政教领袖——六世达赖和十三世达赖的名号,规定了所有的达赖转世灵童都要经皇帝批准认可。清还对原属西藏管辖的地区进行了分割──设西宁大臣治理青海,将东部藏区划归四川、云南等内地省份,在那些地区实行改土归流,以缩小西藏的势力。至今中共治下的“西藏自治区”,亦是按那时划分的界线。

因此,中国皇帝与达赖喇嘛之间的关系肯定是有“政治含意”的。至少在中国皇帝一方,是把西藏当作臣属的,而西藏一方,也不敢公开反抗。

然而,换一个角度看,主张西藏历史上一直保持独立的看法也不是没有道理。所谓“天高皇帝远”形容西藏再合适不过。坐在万里之外的紫禁城宝座上的中国皇帝,有多少时间顾得上西藏呢?而驻在拉萨的中国皇帝代表——驻藏大臣,对西藏到底有多少实际权力,也的确存在疑问。

有一个小故事对此是很好的注解:在十三世达赖喇嘛时期,清朝的驻藏大臣任命了一个名叫然巴的西藏贵族担任噶厦的噶伦(政府大臣)。根据章程规定,驻藏大臣有这个权力。但是十三世达赖喇嘛召见了然巴,对他说:“驻藏大臣已委你为噶厦成员,但你不是我的噶厦成员。”这一句话就足够了。然巴立刻离开拉萨,回到他自己的庄园不再露面。于是噶厦就去向驻藏大臣呈报──然巴死了。驻藏大臣当然不相信几天前还好端端的然巴突然会死,可即使怀疑其中有诈,他又上哪去找出然巴,证明其没死呢?最终他只好同意十三世达赖喇嘛委任的人担当噶伦。章程赋予他的权力在实际中等于不存在。

这个小故事可以作为当时中藏关系的典型写照,充分地表现了驻藏大臣的无奈。但是不管怎么样,十三世达赖喇嘛不能挺起胸脯对驻藏大臣说:“这是我的国家,我想任命谁跟你没关系。”所以,应该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某种程度的控制,只不过那控制的开始时间是在十八世纪的清朝,而非北京所称的十三世纪的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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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西藏一直就是在宗教的治理之下,西藏人掌握的是宗教势力。而治理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都是要维护宗教利益为出发点。西藏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一直是依靠外部势力这一点是从元朝直至清朝。在平衡各教派之间实力均衡的时候,依靠外来势力的政治势力、经济势力、军事势力时尤其明显。
由于,西藏人不掌握政治、经济、军事实力。所以,一旦使用政治手段、经济手段、军事手段时,就要依靠外部势力,久而久之,形成了外部控制西藏的契机。这样的契机开始于蒙古统治时期的元朝。由于元朝的忽必烈将西藏的统治权完完全全交给了萨迦宗教势力。而西藏萨迦政权需要忽必烈的政治、经济、军事作为维持社会的统治权利。
当然不能完全说西藏人不掌握政治、经济、军事。只是掌握的方式和当时世界潮流的掌握方式不同。也不能说由此断定西藏人愿意让外部势力控制西藏势力。但是,由于对一个国家至关重要的政治、经济、军事的软弱,实际上产生了外部势力能够有足够的理由控制西藏的契机。这实际上就是一个文化和治理的概念不同的一种错觉产生在西藏和中国之间的属性概念。
西藏人至今都以为,西藏的文明在于宗教,有了宗教就有了传统,就有了文化,就有了西藏的未来。而全然将外部势力的政治、经济、军事的利用当做是一个维护宗教的策略。也就等同于西藏人只不过接受了中国皇帝布施而已。这只是为了维护西藏宗教的一个策略而已。接受布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给西藏派兵、派驻藏大臣都是布施的范畴。
而中国皇帝把派兵打击有害于西藏宗教势力的外部敌人全然当做是征服西藏的及佳机会而加以利用。派出去的驻藏大臣,中国人当成是中央排出的最高权威。而西藏人以为是便于利用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势力的一次实验。
这就像58年大炼钢铁一样,外国人炼矿石,而中国人砸锅砸勺炼铁。同样是炼钢,是对是错当时也算是一个国家的决策吧?你炼你的钢铁我炼我的钢铁。尽管现在看起来谁是谁非昭然若揭。
所以说,驻藏大臣是西藏最高权力机构这一点,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中无论是中国人还是西藏人都没有认为那是西藏的最高权力拥有者。如果他是最高权力,没有必要派一个人到噶厦政府任职。这一点恰恰证明了,噶厦政府不在驻藏大丞的控制之下。既然西藏最高权力机构噶厦政府不在驻藏大丞的控制之下,那来“至少在中国皇帝一方,是把西藏当作臣属的,”这一说呢?驻西藏大臣和西藏大臣是有距离的。
之所以有“事实上清朝皇帝至少两次革除过西藏最高政教领袖——六世达赖和十三世达赖的名号,规定了所有的达赖转世灵童都要经皇帝批准认可。”是因为当时蒙族皇室后裔控制西藏噶厦政府有70多年了。尤其在达赖喇嘛第三世-十二世转世过程在西藏造成的极不好的后果。清朝皇帝出面扼制蒙古皇室继续在西藏制造两个达赖喇嘛而想出了“净瓶抽签”的一种手段。并不是要置西藏于麾下。因为西藏始终在达赖喇嘛的控制之下。达赖喇嘛并没有成为皇帝麾下的一个大臣。而他们派到西藏的是“驻西藏大臣”如果西藏是清朝的,皇帝一定会排出大臣管理,而不是“驻藏大臣”。就像今天,中国派大使到比利时,叫做:驻比利时中国大使。因此不能把比利时说成是中国一样的道理。但又时噶厦政府非得听从于中国皇帝派遣的驻藏大臣,一定是因为政治、经济、军事需要维护宗教的原因。而不是谁的国家的问题。如果西藏就是中国皇帝的,为什么还要“驻”呢?像派吴三桂到云南一样派一个王去不就得了。
因为,当时西藏始终在达赖喇嘛手里,所以第十三世达赖喇嘛没有必要说“这是我的国家,我想任命谁跟你没关系。”。因为本来就是我的国家。
但是,西藏人和西藏的宗教之间的不同,在于藏人要生活靠自理,宗教生活要靠布施。
争取皇帝和中国人的布施,一直是西藏宗教界的希望。因为自己没有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来维护宗教,这也是个不争的事实。但是这也不能说大臣是西藏王而“驻”西藏的“驻”字去掉,就像“中国驻比利时大使”的“驻”去掉成了中国比利时大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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